我院污水、废气排污需进行监测,要求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参与,现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内容:
1、对我院废气、废水排污进行相关监测。
2、监测项目、频次、采样方法、分析方法等相关内容应符合国家规范排污监测相关文件要求。
二、本次招标单位资质要求:
1、具有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。
2、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。
3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(加盖企业公章)。
三、公示期:3个日历日。
四、联系人:王恒 联系电话:18920386275
2023年10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