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津人社局发〔2011〕10号)要求,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。 
      一、公示期 
      2023年7月18日-7月26日(7个工作日)。 
      二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
      受理部门:天津市胸科医院人事科 
      通讯地址(邮编):天津市津南区台儿庄南路261号(300222) 
      电话:022-88185168 
      联系人:田老师 
      三、公示要求 
      1.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,以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(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)。 
      2.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真实、具体,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。 
      3.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。 
      附件: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胸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
  天津市胸科医院 
  2023年7月18日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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