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有部分燃气设施需要整改维修,要求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参与,公示如下:
一、维修内容:
依照相关规定对我院燃气设施进行整改维修。
二、本次院内论证单位资质要求:
1、具有相关资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。
2、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。
3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(加盖企业公章)。
三、公示期:
3个日历日。
四、报名时间
2023年4月28日到2023年4月30日,每日上午09:00至11:00,下午14:00至16:00。
五、报名要求
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间内将资质要求材料交于我院项目联系人报名,报名后请报名单位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进行踏勘及其他工作。
六、报名电话
联系人:张金东 联系电话:18002093087
天津市胸科医院
2023年4月28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