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》相关规定,我院《环境评价报告书》需进行补充、验收等相关工作,要求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参与,公示如下:
一、相关内容:
依照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》内相关规定,对我院《环境评价报告书》按照现状进行补充、验收等相关工作。
二、本次招标单位资质要求:
1、具有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。
2、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。
3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(加盖企业公章)。
三、公示期:5个日历日。
四、联系人:王恒
联系电话:88185315、18920386275
天津市胸科医院
2021年7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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