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的管理,我院设备物资科开展了多项工作稳步推进整肃行风工作的落实。
设备物资科首先按照院党委、院纪委要求,在科内认真传达严厉整肃行风工作相关文件精神,提示科内人员要强化廉洁意识,提高服务临床一线和患者的能力和水平;开展自查,并向院党委提交自查报告。随后根据《天津市胸科医院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接待暂行办法》(津胸医〔2018〕30号)文件相关要求制定了《设备物资科接待管理制度与流程》,严格实行耗材生产企业代表在设备物资科登记备案,经核查身份信息后,发放统一的工作牌。
按照“三定两有”制度规定,设备物资科建立了耗材生产企业代表的登记备案台账,加强对其教育管理,告知耗材生产企业严禁在门诊、急诊、住院部、检验科、设备物资科等医疗诊疗重点区域活动,严禁未经事先备案进入我院开展业务活动。目前,设备物资科每周安排固定接待时间和接待地点,由专人负责接待,做好记录,并于每周五将接待记录上报医务科统一管理。
此外,根据医院统一部署,设备物资科每周二到医院各重点区域进行一次集中巡查,其它时间随机巡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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