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胸科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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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胸科医院2023年度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

      我单位现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招聘条件

     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;

      2.身体健康,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;

      3.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;

      4.具备我院招聘人事代理制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  二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报考

      1.在校在读(全日制)非应届高校毕业生;

      2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
      3.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;

      4.受过党(团)纪、政纪等且在处分期内的;

      5.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(聘)用纪律行为的人员;

      6.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;

      7.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。

  三、招聘岗位及范围

      具体招录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《天津市胸科医院2023年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》

  四、资格审查

      我院将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筛,以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告知通过初筛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。审查合格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。 

  五、报名方式

      自信息发布之日即可开始报名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。

      报考人员请复制下方链接填写报名信息,https://www.wjx.cn/vm/YV8WljB.aspx ,并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,邮箱地址为tjxkrsk@163.com。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:“报考岗位-学历-姓名”。

      报名材料包括:①个人简历; ②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(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、在校成绩单);③资格证书;④英语最高等级证书;⑤获奖、荣誉证书等。

  六、体检

     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体检的项目、标准,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形成的岗位空缺,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。

  七、考察

     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,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,可采取查阅档案、函调等多种形式,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及表现等情况。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,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。

  八、公示

      根据考核、考察和体检结果,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,并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。

      公示期满后,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,我单位与录用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。

  九、咨询电话

      招聘政策咨询(人事部门)电话:022-88185168

      联系人:田老师

      单位地址:天津市津南区台儿庄南路261号

      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—11:30;下午14:30—17:00

  十、有关事项说明

     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,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资格,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。

      投递简历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7日,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。

      附件:天津市胸科医院2023年度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计划表

  天津市胸科医院

  2023年5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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