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天津市财政局文件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和“三公”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津财预【2019】6号),按照卫健委财务处要求,2019年2月28日院长办公会通过了预算公开事项,现将预算公开事项材料发送给您,按照上级要求于2019年3月3日在我院门户网站上能看到预算公开材料。
附件1
附件2
附件3
附件4
附件5
附件6
附件7
附件8
附件9
附件10
附件2:天津市胸科医院医改重点指标表
2019年3月1日